(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有关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问1、交标时,是否需要携带业绩项目的设计成果或合同复印件?
答:不需要(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及备用光盘)
问2、银行转账单只能写17个字,项目名称加上“投标保证金”字数就超了,是否只写项目名称就行了,还是说可以简写成“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投标保证金”?
答:可以
问3、第26页,资格文件目录处要求“法人签字部分,一律用电脑打进去,盖单位电子章即可”,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用到“单位电子印章”,而不需要“法人电子印章”?
答:法人电子印单要盖(注:招标文件公告6.2条款的第(3)、(4)已明确要求);
问4、第27页,资格文件附表1,要求“须附扫上营业执照、……至少一项景观风貌规划业绩”,请问此处要附业绩吗?如果要,是附上业绩项目设计合同还是?
答:此处不需附业绩
问5、第31页,资格文件附表5,要求“附上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及设计成果扫描件”,请问设计成果扫描件是只需附上主要设计图纸吗?还是全套(有几百页)?麻烦明确下要附上哪些设计内容。
答:设计成果按《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的成果要求提交
问5、招标文件第21页,12. (3)中提到 “企业相关资料以诚信库中录入为准(包括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工具中上传”, 那投标资格文件中的“附表1”、“附表5”,以及要求附上的证件扫描件,还需要在word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体现并上传吗?
答:“附表1”、“附表5”,中扫描件以诚信库中录入为准,word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需要上传。
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27页“附表1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原备注为:(1)须附上: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少一项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约20平方公里。现修改为:(1)须附上: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业绩为: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有完成至少一项城市景观风貌规划业绩(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及设计成果为准)
注:
1、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上传后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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