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江滨西规划路五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5/8/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江滨西规划路五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增加:“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
   注: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