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致各位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修正为: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注册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要据漳政综[2009]7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押证上岗,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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