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东大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文件p51页其他主要人员10.2.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99页2. 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由于系统文件版本固化原因,招标文件p99页招标代理在生成时无法更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p51页其他主要人员10.2.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的违约金”为准。
注: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1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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