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民生补短板项目工程包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第2次)


【信息时间: 2018/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0624-181120633


各投标单位:


关于南靖县民生补短板项目工程包工程总承包招标,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的认定,是以联合体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为准还是以联合体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标明的牵头人为准?


    答复:1、联合体牵头人的认定是以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标明的牵头人为准,同时该牵头人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


    2经向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新点公司)了解,联合体投标人在进行本项目网上报名时可能存在使用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的CA进行缴费报名的情形,而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只允许联合体投标人通过缴费成员方的CA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设定为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依据。


    问题2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是暗标评审,但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技术文件的封面要求投标人进行盖章签署。请问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技术标时是否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答复: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无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原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现改为:2018年7月10日8时30分。


2、本项目原定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7时00分,现改为:2018年7月9日17时00分。以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更改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