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九美中心粮库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九美中心粮库扩建工程施工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镇靖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82.03㎡,其中扩建单仓0.86万吨散装平房仓共三栋,建筑面积5253.36㎡,地上一层,檐高10.3m,跨度24m;综合业务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573.81㎡,地上三层,檐高10.8m;生产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455.61㎡,地上一层,檐高4.5m;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299.25㎡,地下一层;项目总投资概算8352.1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县九美中心粮库扩建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82平方米,单跨跨度小于27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82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m2”,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840495.85元(含:暂列金额148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厨房二次深化暂估价5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5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01月05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仅限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此形式提交),或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01月0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13号,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041285,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邮编:363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827866(南靖分公司),传真:/
联系人: 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