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GT16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迁建项目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靖发改投资[2015]7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教学楼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550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6694.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88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426256元(含暂列金6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A证。
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7 日至2016年12月 11 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区间为11%~12.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2月28日17:00时前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方式二:年度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8时30分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未在截标时间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地址: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邮编: 363603
电话: 13709321698 联系人: 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建业路明欣福园2-2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fuzhouguangtong@163.com
电话: 0596-2872189 联系人: 小廖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靖县发改局0596-7823380 南靖县建设局0596-603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