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汽车中心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汽车中心站工程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招[20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靖县汽车中心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南靖县城环城东路新县医院南边;
2.3.工程建设规模:南靖县汽车中心站工程建筑面积16706平方米,主要建设二级客运中心站、公交首末站、车站配套用房及路面硬化、绿化、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费暂按¥4701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汽车中心站工程的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010763元 ;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0个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 ;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 8 %~ 10 %)(含8 %,不含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提交方式一: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10月14日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南靖县汽车中心站施工标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保证金提交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09号长运大厦
电话:韩先生
联系人:0596-20722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7幢0901室
电话:0596— 2061979 传真:0596— 2967466
联系人:小周
投标保证金帐号:
(1)开 户 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南靖县投资交易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