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乡道书奎线书洋桥重建工程,已由漳发改审【2014】 1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书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南靖县书洋镇;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总投资约188万元,桥梁全长53.84米,桥面宽8.5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11 月 3 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就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4 日 15:00时网上上传,递交地点: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书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靖县书洋镇 联系人:简先生 电话:1360756365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浩路223号八楼821单元 ;
电话: 0596- 2913880 ;联系人: 小叶 。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409 0221 1970 0075 588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