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育兴路(兰陵路至教育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山城镇育兴路(兰陵路至教育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9】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起兰陵路,北至教育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投资1034.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95.76万元,道路总长409米,道路红线宽度21-25.6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71282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登记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但无须签到(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 号}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5)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 08:00:00至2019年8月 11 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 %~ 12%(含8 %,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26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电汇转账或)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 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2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33267,传真:/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522689558@qq.com,须电话确认)
电话:15959633569,传真:/
联系人:小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