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和溪镇月明-月星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和溪镇月明-月星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漳国土资综【2017】1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和溪镇月明村、月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靖县和溪镇月明-月星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本项目工程施工费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428009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98520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
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属于小型规模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耕地达到七、八等水田标准、防洪符合10年一遇的标准、其他工程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00 秒至2018年4 月 24 日 8 时30 分00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4 月 28 日 17 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靖县和溪镇,邮编:363604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7596551 ,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295243356@qq.com
电话:0596-7822231,传真: /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0596-7855025、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