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高速南靖出口(丰田)至319国道连接线道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龙高速南靖出口(丰田)至319国道连接线道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靖发改招【2014】7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龙高速南靖出口(丰田)至319国道连接线道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靖县丰田镇红星村、宝林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6000万元,道路长5.3公里,宽20米,主要建设:拓宽车道(原2车道拓宽至4车道,道路宽从10米拓宽至20米),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绿化美化等。
2.4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5.2勘察设计内容:漳龙高速南靖出口(丰田)至319国道连接线道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及各道路路基、路面、给水和排水(雨水、污水)、涵洞、电信工程、弱电、强电(含电气、土建)、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项目。
2.6勘察及设计周期安排:
设计周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备案、移交止。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初勘完成后30日历天内,再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3.1.2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上相应资质要求,并具有类似公路工程设计经验(投标人2009 年 1 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的三级(含)以上公路长度 5公里(含)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含高速公路项目),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且近三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业绩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1.4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设计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9 日至2014年 12 月 13 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 12 月 29 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①开户银行:南靖县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9080910010010000047528。
②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409022119700075588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递交地点: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含测量等)固定发包价(即中标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投标人统一报价。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8、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8.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8.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靖县丰田镇
联系人:小庄
电 话:1360696767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浩路223号八楼821单元 ;
电话: 0596- 2913880 ;联系人: 小叶。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