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凌日箱包
土方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凌日箱包土方三期(项目名称)已由丰田镇党政班子 以丰纪【20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南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凌日箱包土方三期,总填方约326565.3立方米,预算审核价为61750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凌日箱包土方三期,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5434077.8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及闽建建[2017]2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④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登记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04日23时59分 59秒通过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17时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账户名: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409022119700081886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公章)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开标结束后交于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项目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靖县 邮编:363600
电 话:13607571005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1梯704,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fjjf0596@163.com
电 话:0596-2676878 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联系电话:0596-60332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