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人行道工程(I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人行道工程(I标段) 已由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 靖高新(投)[2016]0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458339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铺设石靖路(K1+017~K2+980)、 兰陵路北段(K0+40~K0+570)、棋塘大道(K0+460~K0+940),含与靖东北路交叉口及与东城北路交叉口)人行道及路沿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②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③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须提供投标人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信息为准。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需于截标前持相关证件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告知函不能参加投标。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按规定向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3 日8时00分至2016年 8 月 27 日17时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本项目的发包价为3909324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9月6日17: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8:30时,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0596-766109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108室
联系人: 小王、小沈
联系电话: 0596-2165516 传真: 0596-2166516;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