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南靖县城南片区、中山南路(南环城路至城中村分界道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L第2012(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城南片区、中山南路(南环城路至城中村分界道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靖发改投资[2013]66号、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六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约36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城南片区、中山南路(南环城路至城中村分界道路)市政道路工程(含中山南路、杉行街南段、紫荆东路延伸段、城中村分界道路)(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243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0 月 16 日 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元整;
(或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若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额不足应补足金额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 时00分。递交地点: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6-78307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
联系人:小韩 电话:18059619855,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银行: 南靖县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9080910010010000047528。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