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老旧小区二期改造项目(中山北延伸下穿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老旧小区二期改造项目(中山北延伸下穿段)(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2]1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接长兴北路,下穿和贵路,终点接中山北路,道路总长度3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36.7米,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下穿通道全长250米,框架段长45米。U型槽段长165米,挡墙段长4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通道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和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道路照明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老旧小区二期改造项目(中山北延伸下穿段)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通道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和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道路照明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属于市政综合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2779158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2779158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2779158元(含暂列金203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在2023年1月1日前达到通车条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09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830778,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bx2066386@163.com
电话:18959613013,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