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谢安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闽德信招[2017]07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谢安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04.7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3522015元(含暂列金15万元),K值:12%,
发包价:3128794元(含暂列金15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谢安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7180平方米。主要建设围棋赌墅祭祀广场、兰亭、谢安像、活动广场、纪念活动区、侧院、绿化区运动球区等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2016】39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建函[2017]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6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5 日至2017年 8 月 9 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8 月 16 日 17:00 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 8 月 16 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17 日 8 时 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17 日 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南靖县江滨路21号)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1.aspx,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zbm.org/nj/public/index)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8805637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幢220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7853289 传真:0596-7853288
联系人:小曾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全 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409022119700081886
(2)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全 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联系电话:0596-785399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8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