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五板桥至象溪村道路拓宽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GZ【NJ-2017】0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山城镇五板桥至象溪村道路拓宽改建工程已由南靖县交通运输局以靖交程【2017】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山城镇象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预算审核总价为2126532.19元, 道路总长3.5公里,宽6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不适用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持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3日,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招标文件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 8 时30分;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5.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个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30日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零玖佰元整(¥:40900元)。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南靖县投资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96-7853991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网站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山城镇象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靖县交通运输局、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