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搬迁维修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16/9/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搬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搬迁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投资[2016]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靖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搬迁维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麒麟山公园边
2.3. 工程建设规模:办公楼装修改造面积5427.79平方米、室外游泳池填平、新建混凝土路、大门、值班室等,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1987173元(含暂列金9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福建省外的建筑企业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注:开标时由投标单位自行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和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检查)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20日至2016年9月24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由投标人根据需要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4.4. 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29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1.3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93015:0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开标时间:2016年93015:00
7.3. 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njxzzx.org)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公安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邮编: 363600  
电话:  0596-7852858                 传真: 0596-7852805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邮编:363600
电子邮件: youcuibao@sina.com
分公司电话(含传真):0596-7827866     13055375386
联系人:游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号:1409022119700081886
 
 
    :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2016年9月19日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720160919474114573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搬迁维修改造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