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龙山镇宝斗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龙山镇宝斗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漳浦等县(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2019年立项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漳农【2020】9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靖县龙山镇宝斗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龙山镇宝斗村;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任务约1300亩,总投资为122.5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08449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 日 00:00至2021年1月6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2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0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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