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配套设施


【信息时间: 2017/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配套设施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投资[201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靖县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人民路140号(旧县医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146494元,[其中,南靖县中医院围墙、大门、值班室、消控室工程预算审核1249916元(含暂列金130000元);南靖县中医院室外道路、给排水、弱电预埋管、景观照明及路灯照明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87929元(含暂列金130000元);南靖县中医院园林单位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08649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6010平方米,此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南靖县中医院围墙、大门、值班室、消控室、园林单位工程、室外道路、给排水、弱电预埋管、景观照明及路灯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发包价:人民币2924019.0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对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
3.7其他资格要求:⑴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⑵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漳政办【2012222号文等相关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27日至2017531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小写:46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67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南靖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配套设施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前一天17:00时后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同时以投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号:1409022119700081886
2)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⑴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⑵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的,应按照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规定金额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补足差额
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另行准备1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68上午08: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注:授权委托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中医院(公章)
  址:南靖县山城镇人民路140号(旧县医院)
  话:0596-6033717
联系人: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401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zxgjzz@163.com
电话:0596-3911908 0596-3911909  
传真:0596-3911908
联系人:小沈
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沈丽玲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靖县发改局0596-7823380   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603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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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0627201705255831146996]南靖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配套设施.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