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消防水池、泵房、消控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消防水池、泵房、消控室)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9〕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建设东路2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434942.68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消防水池、泵房、消控室等,总建筑面积331.89㎡,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的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34942.68元(含暂列金1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项目须于2021年7月25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闽建[2016]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根据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 00:00:00至2021年1月6日 23:59:59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12日 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1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建设东路28号,邮编:363699
电子邮箱:/
电话:13400983739,传真:/
联系人: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西桥街道南星村606-11号2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dhzz@126.com
电话:0596-2966808,传真:/
联系人:小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