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 2016/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HJZZ[2016] 09号
1. 招标条件
    项目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投资【2016】11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三卞村东环城路外。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用地面积为12980平方米,主要建设大中小审判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调解室、审判合议室、律师阅卷室、羁押室、监控室、赃物存放室、阅览室等审判业务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2.4.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043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2.5.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附属工程(法警训练基地(预留2亩面积,设汁费用另行计费)、运动场地、道路、门卫、文化广场和附属建筑)、绿化工程、建筑节能等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信息化工程配合服务等工作费用,还包含设计图纸送审费用、幕墙设计和送审费用
2.6.1设计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备注:上述设计单位报送审查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送审稿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送审要求。
2.6.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派驻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30 日至2016年 12 月  4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2 月 21日17:00时前汇达招标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设计企业。凭福
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地,并写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 96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4.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6.4.2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6.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人另外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材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22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8.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按45元/㎡计取,固定单价包干。本工程设计费合同暂定额为    65.1万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设计费固定单价×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中心服务网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址: 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号              
 话:1380695534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悦港新村4幢201室  
 话:0596-2688816       
联系人:小胡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7201611295091126160]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设计.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