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移民点大山生产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移民点大山生产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根据南靖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下达任务,项目业主为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移民点大山生产道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666596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移民点大山生产道路建设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12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6.1.3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若由于投标人无注明项目名称而导致招标人无法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409022119700081886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或《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8:30时前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60073659
联系地址:南靖县靖城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南家园1栋26.27号店面
电话:18960105935;传真:0596-5380868;联系人: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