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溪东路)(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溪东路)(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9)67号文及靖发改审(2020)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溪东路)(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9702238.5元(含暂列金¥4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溪东路)(一期),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日处理量<3 万吨,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 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9702238.5元(含暂列金¥45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4)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6)为防止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时,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不能参与后续的开标、评标活动。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 08:30:00至2020年10月11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27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横山1号,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03907773,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南环路188号2楼,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89682960@qq.com
电话:0596-7829730,传真:/
联系人: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