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国道319线92K+907~104K+600路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国道319线92K+907~104K+600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招【2014】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南靖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南靖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国道319线92K+907~104K+600路段;
2.2招标范围:道路总长11.7千米,主要对国道319线92K+907~104K+600路段进行大修及铺设沥青砼路面;本项目投资概算约7700万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约为 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2.4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1投标人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沥青路面大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施工项目。【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南靖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 元整(小写:8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 年 8 月 7 日北京时间17:00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8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南靖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6-7826351
地 址:南靖县山城镇
招标代理: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曾
电 话:0596-7853289
地 址:漳州市世纪广场家芗0596-5栋905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1409022119700075588
(2)开户行:南靖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联系电话:7853991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