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迁建项目-教学楼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T16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靖发改投资[2015]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 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教学楼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因施工单位原因或因工程分期实施导致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4. 监理期限:从施工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 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注:非本市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理企业,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闽建建【2013】35号、漳建工〔2014〕75号文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登记备案,并保证登记备案顺利通过。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完成前不允许更换。若中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在招标人备案时,出现拟派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备案的,中标人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在其它项目备案登记,以保证招标人能顺利通过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应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单项保证金
7.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2月22日17:00时前;
7.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元(¥ 2800.00元)
7.1.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7.2. 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月23日8时30分。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njxzzx.org/)等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盖章);
地址: 南靖县金山镇 ,邮编: 363600;
电话: 13709321698 ;
联系人: 吴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建业路明欣福园2-209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872189 ;
联系人:小廖。
交易中心名称: 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靖县发改局0596-7823380 南靖县建设局0596-6033258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