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县道奎梅线(奎洋镇至梅林镇)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Y-2017(nj)第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奎梅线(奎洋镇至梅林镇)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7]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县道奎梅线(奎洋镇至梅林镇)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
建设规模:本项目按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8.5m,路线全长约34km,共设置桥梁1486m/17座,其中大桥548m/4座,中桥892m/11座,小桥46m/2座;隧道675m/2道;涵洞2285.8m/115道、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 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6480万元;本项目本项目路线设计起点位于奎洋镇永溪村与国道319线交叉口处,终点梅林镇;
建设地点:漳州市南靖县奎洋镇、梅林镇 。
技术标准: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相关规范、规定。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根据施工招投标需要确定
勘察设计周期:A. 优化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提供用于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的用地图。
B.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含详勘):合同签订后 210 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用于施工招标的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
C.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承接并完成过:
①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条长度≥3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4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交易系统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还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与具备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的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商务文件涉及的业绩、人员和信用等评分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 日至2017年 11 月 6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1 月 23 日 8时 30 分,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靖县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招标采购网、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 22 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4 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 户 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596-7823380
2017 年10月31日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联系电话:0596-7853991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