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南靖县人民政府常务第五次会议、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9]26号文批准建设,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拟采用钢管混凝土束结构体系建设装配式建筑,该体系为专利技术,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评定标准,项目业主为南靖县靖城中学,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靖县靖城中学,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镇。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总投资4155.8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30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氡检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装修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装配式建筑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含二次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其中:
2.3.1设计范围:南靖县靖城中学1幢综合大楼的地基基础、建筑、结构、暖通、消防、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给排水及建筑物周边配套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管网(不含高压侧,自220V/380V电源接入端开始计起)等附属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设计;由于原有校园已经投入使用,设计时应将该建筑物施工场地及竣工后校园的配套恢复纳入设计范围。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为准。
2.3.2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3.3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南靖县靖城中学1幢综合大楼的地基基础、建筑、结构、暖通、消防、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给排水及建筑物周边配套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管网(不含高压侧,自220V/380V电源接入端开始计起)等附属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施工。
2.4工期要求(不含二次装修工程):
2.4.1设计周期:
⑴方案设计: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⑵初步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勘察报告、扩初文件(含概算)。
⑶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及完整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2.4.2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注:二次装修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由承包人提出方案供发包人选择,并最终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另行细化设计,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并通过各阶段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中标人不具备招标范围内部分专业任务资质的,应将该专业任务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在分包前报招标人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分包的程序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不得将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主体结构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拟采用钢管混凝土束结构体系建设装配式建筑,该体系为专利技术,投标人应与专利拥有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且已组建相应的生产基地,并与生产基地签订供货承诺书。
注:证明资料如下①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扫描件;②已组建相应的生产基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③投标人与专利拥有方的战略合作协议扫描件或者专利拥有方官网发布的信息截图;④投标人与生产基地的供货承诺书扫描件(若出现同一生产基地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签订供货承诺书的,则取消与该生产基地签订供货协议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含在建)中国境内钢管混凝土束结构体系装配式建筑业绩(注: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6.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6.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含)以上职称。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7投标人的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9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CA、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保函原件到场验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19年9月19日8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人验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bid.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靖城中学
地址:南靖县靖城镇
邮编:363000;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596-765755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朱、小苏。
监管部门: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教育路4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招 标 人:南靖县靖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