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j–zzlwh-2016 第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靖县河坑土楼群防雷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督函【2014】2116号及福建省文物局闽文物字【2014】2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土楼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土楼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书洋镇河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4885345元(含暂列金4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甲级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并具备防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3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必须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通过网址可以查询到“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并提供纸质版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类似业绩1个(2013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6.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7日至2016年12月21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 按照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及其防雷资格证书准时出席参加投标。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K≤3.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壹仟元整(¥:91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北京时间2017年1月9日17:00时之前(含17:00时)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并能确保按时到账;投标人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 户 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10日0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10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及其防雷资格证书准时出席参加投标。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土楼管理委员会
电话:13906954166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南家园1栋26.27号店面,
邮编:363000
电话:18960105935,传真:0596-5380868
联系人: 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