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荆江右岸人民路、荆江路、荆南路、兰陵路综合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X[2016]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荆江右岸人民路、荆江路、荆南路、兰陵路综合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已由靖发改投资[2016]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靖县荆江右岸人民路、荆江路、荆南路、兰陵路综合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山城村、溪边村、六安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6046米,其中人民路长1717米(含南靖大桥和溪边桥),宽9-16米;荆江路长2044米,宽18-22米;荆南路长1112米,宽12-15米;兰陵路长1173米,宽9-14米。主要铺设沥青混泥土路面及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含雨、污等管线)、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工程。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8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报告编制。
2.6.2.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沥青混泥土路面及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含雨、污等管线)、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配套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报告编制。主要铺设沥青混泥土路面及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含雨、污等管线)、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工程。
2.7设计周期要求: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10日历天,即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3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7.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10日历天。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
2.7.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10日历天;即初设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2.7.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7.5 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8勘察周期要求:招标人发出勘察任务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招标人发出勘察任务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且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9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市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0设计范围要求:本设计任务需要产生的现场测绘(含测绘复核)、现场调查等辅助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或道路或交通工程或城市道路专业中级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上为准)执业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
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根据闽建办设[2015]1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含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
3.8投标人(牵头人)及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内水泥路面沥青砼长度≥4KM(业主投资额度达一亿元及以上)设计业绩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0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7日17:00前;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13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
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njxzzx.org/)上发布。
9.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收费为〖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包含暂列金)的工程造价金额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中公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取。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靖县山城镇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电 话:0596—78307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香格里拉-观园12幢1103号
项目负责人:小陈 电 话:0596-7880588
投标保证金账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者”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