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811206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民生补短板项目工程包(南靖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二期)建设项目、南靖县移民创业园(5-10幢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南靖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和建设路路面及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南靖县中山桥两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分别以靖发改审[2018]30号、靖发改审[2017]11号、靖高新发改审[2018]004号、靖发改审[2017]23号、靖发改审[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卫计局、南靖县移民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南靖县教育局、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靖县民生补短板项目工程包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漳州市南靖县
2.3建设规模:
2.3.1南靖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二期)工程投资总额约14360万元人民币,新建一幢综合病房大楼,建设面积约22000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及室外配套工程;
2.3.2南靖县移民创业园(5-10幢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8206万元人民币,新建5#-10#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4240平方米;
2.3.3南靖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限额约12686万元人民币,新建教学综合楼、行政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楼等,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
2.3.4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和建设路路面及综合管网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约9491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造价限额为9093.7万元,道路总长约3600米。
2.3.5南靖县中山桥两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工程造价限额约2300万元人民币,改建道路总长约681.584米,红线宽21-28米,双向两车道。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南靖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二期)的工程总承包(EPC)的范围和内容包括: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如有)、一般土建、水电暖通、外墙、消防、电梯、装饰工程、室外总平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4.2南靖县移民创业园(5-10幢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范围和内容包括:①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如有)、一般土建、水电暖通、外墙、消防、电梯、装饰工程、室外总平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4.3南靖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范围和内容包括:①施工范围包括:已完成的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如有)、一般土建、水电暖通、外墙、消防、电梯(如有)、大门、围墙、运动场等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设施施工;②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4.4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和建设路路面及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范围和内容包括:①施工范围包括:已完成的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现有行车道加铺沥青罩面或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翻挖新建或新建;交通工程(含红绿灯、治安监控、电子警察等交安设施);管道工程(部分路段雨、污、给水和通信电力土建部分等管线);照明工程和绿化(补植行道树)等市政配套设施;②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4.5南靖县中山桥两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范围和内容包括:①施工范围包括:已完成的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对中山桥两侧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翻挖新建、交通工程(含红绿灯、治安监控、电子警察等交安设施);管道工程(部分路段雨、污、给排水和通信电力土建部分等管线);照明工程和绿化(补植行道树或更换行道树)等市政配套工程;②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4.5本招标公告第2.4条所约定的所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其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或项目审批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应按发包人的编制要求由中标人编制后须通过招标人(或南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
2.4.6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合法分包人(如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计划工期:
2.5.1南靖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二期)的工程总承包(EPC)工期:合同签订后670日历天整体工程竣工, 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无;
2.5.2南靖县移民创业园(5-10幢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期:合同签订后480日历天整体工程竣工, 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无;
2.5.3南靖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PC)工期:合同签订后325日历天整体工程竣工, 且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
2.5.4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和建设路路面及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PC)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整体工程竣工, 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无;
2.5.5南靖县中山桥两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PC)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整体工程竣工, 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无;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特殊质量要求:南靖县高级中学的教学综合楼创建市级优良工程(水仙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
3.1.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1.2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超过三家成员方组成,且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6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2018年**月**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一致同意后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和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确认登记。
5.5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2.2银行保函;
6.2.3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凭“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①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在2018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②其余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4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龙头企业投标保证金”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0596-7853991。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www.zzgcjyzx.com)、漳州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15006053023
联系人:张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9室;
联系人:程章坊
电话:0591-3887224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