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长兴北路(北环路至和贵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北路(北环路至和贵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靖发改审【2021】13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靖县山城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概算4678.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23.3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全长657.066米,主线桩号范围:K0+000~K0+657.066,道路红线宽度为32m,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道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1860341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1860341元,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860341元(含暂列金10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开工令发出后150日内,完成长兴北路主路面面层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2月 02 日 08 时 00 分00 秒至 2021年12月 22 日 18 时00 分00 秒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 .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年12月22日 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3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607571619 ,传真: /
联系人: 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幢2201,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7853289 ,传真: /
联系人: 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0596-6033270 0596-785328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