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最高限价 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工程两标段的预算审核价分别为(1)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3+900)为人民币117598857元(含暂列金1000万元);(2)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3+900-k8+807.123)为人民币115342378元(含暂列金1000万元); 本工程最高限价计算方式为:(预算审核价-暂列金额2000万元)*(1-下浮率18%)+暂列金额2000万元。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4611812.7元[其中: ①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3+900)段的最高限价为98231062.74元(含暂列金1000万);②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3+900-k8+807.123)的最高限价为96380749.96元(含暂列金1000万)]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暂列金额)应均不得高于以上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本工程一切险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3‰计,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0万元(两标段的投保金额各为100.0万元),保险费暂按2.5‰计 。 备注: 1.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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