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和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0/9/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和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

一、关于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挂网招标。经研究发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存在不公平竞争、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具体如下:

问:1、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看,就是市政道路工程,但是条件把市政工程业绩完全排斥在外,仅仅认可公路业绩,造成大多数优秀企业无法符合。

答:本招标项目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初步设计中各项技术指标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故本项目业绩要求为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业绩,市政工程业绩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设计单位负责人,设置条件太窄,指向很明显。所列条件,改成或者关系即可。

答: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无其他资格条件设置。关于设计负责人的加分项,详见问题二第3点回复 。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3、企业信用评价,无论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满足一个即可。如果设置成两个企业都要求A、AA,则会导致把很多优秀企业无法参与公平竞争。

答:本项目并无设置成两个企业都要求A、AA”的相关规定,提问的潜在投标人理解有误,关于“企业信用”的评分标准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

问: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财务状况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相当于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要达到36亿元才能加满分,此加分条件连福建省内公路行业龙头设计院交规院都无法得满分,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文规定“招标文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审查或加分条件的,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或类似工程业绩分获得满分的本省企业少于一家的,视为排斥和限制投标人,招标人应当修改并重新发布招标文件”,故此加分条件可视为排斥和限制投标人,建议降低标准。

答: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财务状况2分修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须附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问:2、本项目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为何施工资质只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本工程公路等级为二级,故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3、本项目建设内容并没有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而设计负责人加分要求为同时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加2分,此加分项要求过高,有理由认为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

答:本项目建设内容虽然没有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但本项目为县级重点项目,拟申报为市级重点项目,工期紧,投资额大,且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满足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对优于基本资格要求的设计负责人进行加分,是为了能够选出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要求的承包人,从而能够保障项目按期完成。此加分项是结合招标项目自身客观需求提出的。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企业信用分加分标准为何不是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答: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列入国家、交通部及省级投资计划的依法公开招标交通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设定“企业信用分”和“主要人员信用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使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企业信用”的加分标准不等同于《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中的“企业信用分”。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量身定做嫌疑,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具体表现为违反了以下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文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违法:

问:1、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信誉分项上,特定“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二等成果及以上荣誉或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加分条件。

答: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奖和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均是国家级奖项,不是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仅39296万元,在第三章评标办法财务状况分项上,设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 设计单位要每年平均36亿营业额才能满分,全国有那几家设计单位的营业额为每年36亿???加分项与本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明显为量身定做。

答: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财务状况2分修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须附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问:3、限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业绩要求为联合体牵头人(即设计单位)独立完成,将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排斥,排了潜在投标人。这样的设置实为某个特定单位定做。

答:本项目为县级重点项目,拟申报为市级重点项目,工期紧,投资额大,勘察设计阶段至关重要。勘察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故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为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精细化,勘察设计文件更好地指导施工工作,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目前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数量众多,本条款并不排斥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4、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业绩仅要求为公路总承包,将市政的城市主干路的业绩排斥,故意将业绩缩减为公路,而不是缩减为公路或市政。如不缩减,招标人则应该要求业绩为“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总承包业绩,显示其公平公正。本条加分项存在量身定做。

 答:本招标项目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初步设计中各项技术指标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故本招标项目“项目业绩”应为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存在故意缩减业绩要求。“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总承包业绩不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5、企业信用加分项的评分方法与《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一致,应当按《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将设计、施工分别适用加分。

  答: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列入国家、交通部及省级投资计划的依法公开招标交通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设定“企业信用分”和“主要人员信用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企业信用”的加分标准不等同于《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中的“企业信用分”。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6、故意将投标报价得分和技术文件得分(共80分)做成最大差异得分控制在0—1.5分,没有充分竞争的空间。只要资信情况评分标准(满分20分)比其他投标人得分大于1.5,就是特定投标人中标。

答:本项目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65分,最大差异为0-65分之间;技术文件每项评分标准的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每个分项的满分值,技术文件总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5分,最大差异得分为0-15分之间;资信情况每项评分标准的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每个分项的满分值,资信情况总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20分,最大差异得分为0-20分之间。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文件以及资信情况得分均具有充分竞争空间。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

1P48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企业信誉分项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公路项目近五年内每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二等成果及以上荣誉或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的,每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请问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二等成果与本EPC项目有什么具体关联,是否为某特定单位设置的?

答:“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选活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旨在总结宣传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管理成果,进一步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与技术进步,不断增强项目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水平,加快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申报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港口、水电、铁路、冶金、石油、化工、煤炭、设备安装、线路管道等工程,也包含公路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将该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是为了能够选出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包人,体现招标的择优目的。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P48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业绩分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十年独立完成1项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大于2.5亿)的得2分,每增加1项独立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大于2.5亿)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请问联合体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如何可以独立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否是为某家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量身定做?

答:目前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数量众多,勘察设计单位具备独立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条件。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3P49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财务状况分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按本项要求年平均营业额应连续3年达到36亿元才能得满分2分,请问连续3年36个亿的年均营业额有几家勘察设计企业可以达到?招标文件如此设置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财务状况2分修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须附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问:4P49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企业信用分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中有2年同时获得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设计和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的得3分。” 经查明同时满足全国公路从业大单位信用评价设计和施工类AA信用等级的单位只有两家,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这样设置是否是为以上俩家进行量身定做?根据2019年10月15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19)》 第三十二条列入国家、交通部及省级投资计划的依法公开招标交通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设定“企业信用分”和“主要人员信用分”。不使用福建本省交通建设信用分是何依据?

 答:本招标项目关于“企业信用”评分标准项完整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中有2年获得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设计或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的得1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中有2年同时获得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设计和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的得3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中有2年获得省级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设计或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的得0.5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中有2年同时获得省级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设计和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的得1分。”

上述信用等级涵盖了省级、国家级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涵盖了设计和施工类AA级信用等级,是为了从全国范围内,优先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而非其他因素。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企业信用”的加分标准不等同于《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中的“企业信用分”。该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补充通知:

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财务状况(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须附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在大于人民币60000万元基础上,每平均增加人民币3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须附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答疑和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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