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常山乌山天池旅游专线(县道524线)九溪段、九溪至丝竹洋段及白水寨至乌山天池段公路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监理补遗书001号


【信息时间: 2016/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常山乌山天池旅游专线(县道524线)九溪段、九溪至丝竹洋段及白水寨至乌山天池段公路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监理补遗书001
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
1、招标文件第26页:工程业绩(20分)里面第2点: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20111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独立签订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1100万元≤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2000万元,加1分;(22000万元≤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3500万元,加2分;(33500万元≤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5000万元,加5分;(45000万元≤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6500万元,加7分;(5)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6500万元,加15分。说明:以上加分以所签订的单项公路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额项目计算,不累计加分。监理服务费以所签订的监理合同金额为准(开标时需提供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验证,否则不予计分)。这里不能累计加分的条件太苛刻,且该项目属于三级公路,没有必要要求的业绩是这么大合同额的项目,建议改为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可累计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标准内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招标文件内针对监理设施设备没有具体要求,请问要配置哪些能得这个5分?
答:按补充通知执行。
3、财务能力加分:“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加3分”此条款明显与本项目规格不符合,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22页补充:附件4-5主要仪器设备最低限度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申请人满足或超过要求设备详述      (由申请人填写)
1
汽车
1
 
2
电脑
2
 
3
传真机
1
 
4
照相机
1
 
5
打印机
1
 

注:以上交通设备为最低限度要求,如为自有或自购,需提供购货发票,若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或与有资质能力的检测单位或检测试验室签定代检测合同书,并提供双方合同书扫描件。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必须附上相应设备的所有权证书、租赁协议或相关发票电子件。
2、招标文件中评分条款有做细微调整,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修改版。
 
招标人:漳州乌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