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东山县长山尾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排放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修改为:①现金形式;
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 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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