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省道309线径口至大产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4次)


【信息时间: 2017/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省道309线径口至大产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3


一、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删除“注:投标人应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


二、本项目招标正文“投标须知附件”、“评标办法”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作出修改,详情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授权书》不需要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标注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四、招标文件中“ 附件C-2拟投 入主要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5-2拟投入其他人员工作简历表”取消提供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文件。自有人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以此为准。


五、投标格式《投标保证金》中,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中附其彩色扫描件。


六、投标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不要求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


七、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A-4财务状况不作要求,包括注解中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


八、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无节点链接的,可直接在Word中上传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95962556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3459606616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