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杏陈镇张家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项目总工 资格要求中的:“(职称等级: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修改为“(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东山县杏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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