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铜公路西埔新华书店至铜砵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重新招标)补遗书第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14.2款“‘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或税务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2年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2年1月14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补遗书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山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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