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铜陵(湖海小区二期)6号楼项目
施工招标答疑(1)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允许使用保函或担保形式,要求如下:
“方式四: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①投标人采用以上三种保函或担保形式的,必须于保证金汇达截至时间(即2017年09月27日16:00 时)前送达招标单位,并以招标单位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将被拒绝。采用保函或担保形式的投标人签到时除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对采用年度保证金保证或保函或担保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年度保证金出现没收情形按照漳建工【2017】2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和最低金额”(P25)中地下室-土建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错误,现修正如下:
地下室-土建单位工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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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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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95.93,费率为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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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和最低金额”上部6#楼-土建单位工程(P26)的相关费用修改如下:
上部6#楼-土建单位工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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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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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363.59,费率为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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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扬尘防治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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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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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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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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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专业工程暂估价”(P26)删除“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如下:
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专业工程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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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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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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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1项“招标控制价中建筑起重一体化机械名称及其台班单价”(P26)增加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使用费限价,修改如下:
工料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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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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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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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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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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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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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调速双笼施工电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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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质量2×2t
提升高度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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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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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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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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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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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力矩800kN·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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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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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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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2.4.4条《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工程结算审核后预留现金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本项目开工后,工程施工至桩基及承台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第一次拨付工程款,地下室至地上一层封顶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第二次拨付工程款,以后的付款按每两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和审计完成及竣工结算备案等相关资料报备齐全后,拨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
若承包人于竣工结算审核后向发包人提交3%结算审核总价等额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修金,则发包人应于收到银行保函后将剩余的3%结算审核总价支付给承包人。
注:①质量保修金的提交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形式之一。
②在工程竣工前已缴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删除一个暂列金额重复分部,本次答疑将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应重新下载答疑文件。
特此通告!
招标人: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0506569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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