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朝圣楼续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补充说明(一)
招标编号:JXYXZZ[2016]007号
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以涉及预留金的金额均更改为:“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为: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零玖拾捌元整(¥:52.8098万元)(不计取税、费,并不得优惠)”;
二、招标文件第3页第3.3条款更改为:“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三、招标文件第8页项号12《编列内容》中第3条更改为:“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四、招标文件第33页项号3《编列内容》中第1条更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含临时),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五、删除招标文件第92页附表4“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
六、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增加:“拟分包企业情况”表。
七、招标文件第93页附表5“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表”更改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第94页附表6“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更改为:“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第102页第4条款更改为:“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本企业核定的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
注:①本补充说明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全部以答疑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风动石﹒塔屿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