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悦华酒店(一期)装修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编列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中“④业绩指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修改为“④业绩指标:/”。
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编列内容中 “到账证明格式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删除。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中“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上述业绩指标和设计负责人名称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业绩指标和施工负责人名称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修改为“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上述业绩指标和施工负责人名称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业绩指标和施工负责人名称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④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五、技术要求”-“2.2材料、设备的说明及要求”中第8项中“该费用由精装修总包单位在报价汇总表中单独报价包干计取”修改为“该费用视为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表”中的“限价总价”修改为“投标总价”。
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承包人建议书”中“承包人建议书应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暗标文件”节点提交。”修改为“承包人建议书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相应技术文件节点提交。”
⑦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承包人实施计划应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暗标文件”节点提交。”修改为“承包人实施计划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相应技术文件节点提交。”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
①投标文件无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但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总价和投标报价表。
②投标文件中无须针对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选择其中一种品牌进行投标,只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编制即可。
注: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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