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看守所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及补充通知
一、答疑
1、该项目在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2.2.4企业技术能力及信誉,企业信誉及能力5、近三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50%不得分,50%(不含)~37.5%(含)之间得0.5分,37.5%(不含)~25%(含)之间得1.5分,25%(不含)以下得2分,本项满分最多2分。说明:D财务报表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问:财务报表是否仅需提供2018年度的。
答:提供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即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
2、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2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中项目总用地面积27422.75㎡,总建筑面积6921.5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641.54㎡,包括看守所用房6209.54㎡,配套用房432㎡;不计容建筑面积280㎡。
问:该建筑面积是否包含已建建筑物面积。
答:不包含。
3、根据地形图及现场勘查,红线范围内有已建建筑物(拘留所、武警办公楼等),此部分建筑面积是否要计入本次招标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内?
答:不要。
4、本项目为看守所改扩建,招标文件显示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是否只拆除原有的监室及看守所办公楼?
答:是。
5、本项目是否有规划条件或指标控制(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其他要求)?
答:暂按以下指标,建筑密度19%-22%,绿化率18%-21%,容积率0.35-0.45(含原有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
6、招标文件第40页2.2.4(2)--企业技术能力及信誉(30分)--企业和个人同类设计业绩(7分)规定:“近六年来企业有设计过监狱或看守所或拘留所或戒毒所项目(指房屋建筑设计)经验且设计负责人是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得3.5分,本项满分最多7分。”
问:本加分条款特别设定业绩为“监狱或看守所或拘留所或戒毒所项目”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请招标人予以删除。
答:由于看守所属特定建筑且具有保密属性,有设计过同类建筑的企业更能设计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加分条件中并非指定单一看守所这个特定行业可以加分,同类的特定建筑且具有保密属性如监狱、拘留所、戒毒所均可加分。综上述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 E3506260601800085001。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后上传的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应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其他变更通知,若因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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