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项目 招标答疑(1) 本项目招标公告“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作如下更改: 由“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4月02日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7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修改为“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4月02日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7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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