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一期青创园土方工程(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答疑(1)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修金退还期限和保修期限作如下修改,投标人应以此为准:
1.招标文件第41页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5%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拨回3%,满24个月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金尾款。”
修改为
“结算审核及审计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5%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满4个月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金尾款。”
2. 招标文件第42页的“本合同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保修期限为:24个月”
修改为
“本合同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保修期限为:4个月”
二、低价风险保证金提交形式由“现金或保函,但其中现金部分不得低于50%。”修改为“现金或保函。”
三、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12月23日15:00。投标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修改为2014年12月22日16:00。
四、本工程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数值精确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投标报价为整数,则可以不保留小数位。
特此通告!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057855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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