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牛仔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牛仔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2014]83号文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县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杏陈镇前何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6.6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采用单管高压旋喷防渗墙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大坝内外坡及坝顶维修加固、溢洪道维修、涵洞套PE管加固、新建启闭房及启闭设备、新建管理房兼启闭房21㎡、设立水位观测和修建0.085㎞长防汛抢险通道等8项内容。审核价为: 1061888.3元(暂列金1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符合: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10% --- 11.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21 日17 时 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以款到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壹仟贰佰元(¥212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4.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10.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3本工程的场地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 地址:东山县电信大楼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6-58690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商会大厦2楼
联 系人: 小王 电 话:0596-31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