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业主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K0+000-K8+807.123)建设工程,长约
8.8公里,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0米,为沥青砼路面,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本次建安投资约2.33亿元人民币。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
起计算)
2.4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5最高限价:本工程业主最高限价为财政预算审核价下浮18%,具体金额在开标前三天公布。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规定, 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核实,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类似工程经验要求
⑴、企业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长度不小于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长度不小于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6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请到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7幢0901室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通过审核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月15日 上午8:30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月15日上午8:3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 月14日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小写: 500000.00 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sxz.org)等媒介上发布。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 标 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6楼601室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九龙城7幢0901室
邮政编码:3634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小林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13850545360 电 话: 0596-2061979
传 真: 传 真: 0596-296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