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科技大道(K46+540至K61+052)西侧纳潮沟及污水处理厂三期土方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科技大道(K46+540至K61+052)西侧纳潮沟及污水处理厂三期土方工程(二次)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11]2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科技大道(K46+540至K61+052);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填方量为134220.33立方米,该项目土方工程分为两区,其中I区(第一阶段)填方量110080.084m3,其中II区(第二阶段)填方量24140.249m3,I区、II区分阶段分期实施,投资概算约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方外取土及回填(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技术规范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统一发包价,下同):4386458.40(含预留金25万元整);
2.5.工期要求:I区工期25日历天,II区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密实度≥0.85。
2.7.其它:①本项目所需土方由中标单位自寻土源,运距按15km包干,结算不再调整;②本项目预算中土源费按3元/m3计,发包后土源费包干结算不再调整;③发包人提供的场地高程为现有场地实际高程,中标后,场地交接高程误差±50cm以内的不再调整;④I区(第一阶段)工期要求为25日历天;II区(第二阶段)施工因受污水厂建构筑物施工影响,配合已建(在建)建构筑物的施工有序进行(预计2018年6月才可开工),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东政综[2017]12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为东山县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下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签到将被拒绝。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30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04日17时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2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13日16: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 名: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3850578556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860817462
联系人: 小吴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