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YXZZ(2016)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科技大道二期工程暨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下西坑至埔头段(K59+240~K63+550)路面工程己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 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工程全长4.3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内容为路面工程、公路交通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2亿。
2.3招标范围: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科技大道二期工程暨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下西坑至埔头段(K59+240~K63+550)公路工程(路面部分)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遗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遗书为准。
2.4项目的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建造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注: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2011年9月01日以来至少成功完成一项已竣(交)工验收合格总长3公里以上(含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07日至2016年9月11日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月29日下午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全 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方式二(年度保证金,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满足80万元。):
6.2.1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说明: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地 址:东山县交通执法大队六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6-58352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
联系人:小潘
电 话: 0596-2038838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